中新經緯11月28日電 因信披違規,隆平高科被責令改正,董事長劉志勇等被監管談話。
隆平高科11月28日晚間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于當日收到湖南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并對相關人員采取監管談話監督管理措施的決定》(〔2025〕44號,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顯示,經查,湖南證監局發現隆平高科存在以下事項:
(一)未在2021年至2024年年報中披露《湖南隆平高科耕地開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補充協議》約定的業績承諾事項及具體履行情況。
(二)未在2023年至2024年年報中披露《福建科力種業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的業績承諾事項及具體履行情況。
湖南證監局指出,上述事項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中國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和第四條、《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中國證監會公告〔2022〕16號)第十條、《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2025年修訂)》(中國證監會公告〔2025〕5號)第十條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21年修訂)》(中國證監會公告〔2021〕15號)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公司董事長劉志勇、董事會秘書胡博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湖南證監局決定對隆平高科采取責令改正監督管理措施,對有關責任人采取監管談話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日(11月28日),深交所發布《關于對袁隆平農業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指出,隆平高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該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4條、第2.1.1條第一款、第7.7.6條第四款的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隆平高科1999年成立,2000年在深交所上市,是由袁隆平院士作為主要創始發起人設立的現代種業企業。
業績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8.41億元,同比下降1.3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6.64億元,虧損同比擴大39.62%。
二級市場上,隆平高科28日收漲0.21%報9.68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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