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唐婧
9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調整優化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考評辦法,并公布新一期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
調整后的一級交易商考評辦法將從2025年啟用,2025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維持不變。考評期內行為不當的一級交易商將被暫停參與公開市場操作,情節嚴重的將在第二年被取消一級交易商資格。
具體名單來看,2025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仍為51家,包括了全部6家國有大行和全部12家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2家政策性銀行和1家開發性金融機構、部分城商行、農商行和外資行,中信證券和中金公司兩家券商以及負責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實施的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 來源:央行官網
值得注意的是,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考評指標時隔七年后迎來調整。分析人士指出,調整后的考評指標更加突出貨幣政策傳導要求,此次修訂大幅精簡了指標數量,貨幣市場傳導、債券市場做市的重要性進一步提升。
貨幣市場傳導方面,新指標既考察機構融出的量、價、覆蓋面,又著重強調市場波動時期的穩市表現,引導一級交易商更好發揮資金融通“大動脈”的作用,是對原有指標的繼承和發展。
債券市場做市方面,新指標重點考察機構報價、成交情況以及債市波動時期的穩市表現,則是呼應了此前貨幣政策報告提出的“建立健全做市商與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聯動機制”,有利于增強國債收益率曲線的基準性,進一步理順利率由短及長的傳導。
承擔貨幣政策傳導職能
所謂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是指與央行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的對手方,具體是指那些能夠直接作為央行交易對手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而其它交易商與一級交易商進行交易。
分析人士指出,由于規模、體量、實力以及影響力差別較大,數量繁多,央行一般不會且也沒有必要和所有金融機構直接進行交易,而是會選擇一些市場影響力大、實力雄厚且符合一定資質的機構進行,也即央行直接與一級交易商進行交易,再推動一級交易商與市場其它機構之間進行交易,從而實現貨幣政策的有效傳導。
對金融機構而言,成為央行公開市場一級交易商既是榮譽也是責任。去年5月,央行公示了2024年度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名單,青島農商銀行成功入圍,成為山東省唯一一家入選的地方法人銀行。
彼時,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官微“青島金融”發文稱,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一般由央行審定,可以運用國債、政策性金融債等作為交易工具直接與央行開展公開市場業務,是央行傳導貨幣政策的重要渠道,發揮著市場穩定器的作用。
上述文章還稱,金融機構獲批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資格,意味著央行對該金融機構的認可,金融機構可以直接參與央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參與央行推出的創新業務,同時承擔傳導央行貨幣政策、配合央行調節市場貨幣供應量等職能,代表著良好的市場信譽和資質,有利于提升在公開市場中的影響力,對流行性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也將帶來積極意義。
“入選一級交易商意味著承擔貨幣政策傳導的職能。”曾在央行貨幣政策司公開市場業務處任職的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告訴記者,一方面,一級交易商可以直接與央行開展回購操作,直接獲取央行的流動性支持。另一方面,一級交易商也可以通過與央行的溝通,向央行報告經濟和市場情況,以支持貨幣政策決策。此外,成為一級交易商意味著央行對該金融機構的認可,在各國央行成為一級交易商都代表著良好的市場信譽和資質。
上述分析人士還稱,一般情況下,作為央行的對手方,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可以從央行獲取價格低廉的資金,對央行貨幣政策動態也有更直接的感知。對入圍的金融機構而言,這也是一份重要的職責,畢竟央行主要通過一級交易商來向市場傳導貨幣政策信號,而非直接進入市場。
新增“債市波動時期穩市表現”
央行公告稱,為適應貨幣政策操作框架轉型和金融市場發展,更加注重貨幣政策傳導,央行進一步優化簡并考評指標,明確對各類型機構分類實施考核,并加強與債券做市商考核的聯動。
這是時隔7年后,央行再次調整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考評指標。1996年,央行首次組建一級交易商,從市場機構中擇優挑選交易對手并承擔貨幣政策傳導職責;1998年,央行開始建立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制度,選擇了一批能夠承擔大額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交易對象;2004年,央行將一級交易商的機構類別從商業銀行擴展至證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同時建立了年度考評調整機制,定期考評更新一級交易商名單。
2018年,為適應市場發展和形勢變化,進一步增強一級交易商篩選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央行將考評指標體系調整為“傳導貨幣政策”“發揮市場穩定器作用”“市場活躍度及影響力”“依法合規穩健經營”“流動性管理能力”“操作實務”“配合操作室有關工作”等七個維度,并將每個維度細分為2-4個子項,與當時的市場發展需要相適應。
2018年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考評指標體系 來源:央行官網
從最新修訂的考評指標來看,央行將考評指標體系簡化為“貨幣市場傳導”“債券市場做市”“研究和創新業務”和“合規穩健經營”四個維度,并將每個維度細分為1-2個子項。記者注意到,新考評指標的子項對宏觀審慎層面頗為關注,例如“貨幣市場傳導”維度新增“資金緊張時期的表現”,“債券市場做市”維度新增“債市波動時期穩市表現”,“合規穩健經營”維度新增“是否出現違法違規交易、操作事故、流動性安全問題等”。
新修訂的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考評指標 來源:央行官網
一位資深農商行人士告訴記者,新考評方法將貨幣政策傳導工作詳細拆分為價、量,區分波動時期和日常時期,考評科學性更高;同時,重視市場信息反饋和創新工具參與度,一方面反映出央行對市場波動的敏感度增加,另一方面反映出金融機構防風險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未來對金融創新和新工具的利用可能會增加。
本次考評指標調整的一大背景是,央行在《2025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表示,當前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深入推進,市場化利率體系形成完善過程中,加強債券市場建設和宏觀審慎管理,對防范系統性風險十分重要。下一步,將繼續完善公開市場一級交易商和做市商考核,加強投資者利率風險管理,優化債券市場結構及制度安排,促進債券市場功能進一步增強,為利率市場化推進和貨幣政策調控轉型提供堅實支撐。
央行主管《金融時報》發文稱,本次考評辦法強調了一級交易商不得違法違規的底線。考評延續了對機構合規穩健經營狀況的關注,并且在公告中明確,考評期內出現不當行為的機構會被暫停交易商資格,進一步嚴肅了交易商紀律。同時,2025年度一級交易商名單保持不變,相當于設置了過渡期,也便于機構適應和調整。
文章還稱,此次考評調整還有一個關注點,就是明確對各類型機構分類實施考核,考評方法更加科學公允。過去各類型機構放在一起考核排名,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總體實力較強,非銀等機構并不占優,一級交易商都是以銀行為主。此次方法調整有利于提升交易商的多元化,更好發揮不同類型機構作用,支持未來央行宏觀調控、政策傳導和工具創新。
本文鏈接:央行修訂一級交易商考評辦法,新增“債市波動時期穩市表現”http://www.sq15.cn/show-3-1547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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