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代商業研究院
作者|彭元重
編輯|鄭琳
2025年9月4日,哈爾濱島田大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鵬工業”)提交注冊,擬登陸北交所,募資將用于智能工業清洗設備生產研發基地項目、機器視覺檢測設備研發中心項目。
時代商業研究院注意到,因審計機構遭遇“資格罰”,大鵬工業IPO期間兩度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使得中介機構審計費用增長,對其2024年扣非歸母凈利潤造成一定的影響。
此外,大鵬工業還曾多次更換主辦券商,此次IPO的保薦代表人還遭北交所給予自律處罰。值得注意的是,大鵬工業前次創業板招股書及新三板轉讓說明書中,比照關聯方銷售金額的信披與此次北交所招股書存在差異,其IPO保薦機構執業質量存疑。
8月25日、9月16日,就增收不增利、保薦代表人受罰、信披差異等相關問題,時代商業研究院向大鵬工業發送郵件并嘗試致電詢問。但截至發稿,該公司尚未回復相關問題。
兩度更換審計機構,自稱因中介機構費大增致利潤下滑
大鵬工業的IPO之旅可謂坎坷。
2020年12月,大鵬工業曾沖刺過創業板的IPO,但北交所首輪審核問詢回復顯示,因可能無法滿足創業板上市標準,大鵬工業于2021年8月撤回創業板IPO申請。
然而,大鵬工業卻因踩雷審計機構,導致北交所IPO進程被迫中止。
在2023年11月申報北交所IPO獲受理時,大鵬工業的審計機構為大華會計師事務所。2024年5月,證監會官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在金通靈(300091.SZ)財務造假案中審計工作未能勤勉盡責,大華會計師事務所被江蘇證監局實施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的處罰。
或為繼續推進IPO,大鵬工業隨后選擇改聘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下稱“天職國際”)。
但類似的故事卻再次上演。
證監會官網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4年8月,因涉及江西奇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造假案,天職國際同樣收到證監會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的處罰。
因此,彼時剛剛完成第二輪問詢回復的大鵬工業中止上市審核,再次更換審計機構,目前與其合作的是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
大鵬工業頻繁更換審計機構,不僅可能拖慢其IPO進程,更對其利潤產生一定的影響。
招股書顯示,2022—2024年(下稱“報告期”),大鵬工業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47億元、2.60億元、2.65億元,扣非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591.47萬元、4030.93萬元、3810.98萬元,出現了增收不增利的情況。
大鵬工業在招股書中稱,報告期營業收入持續增長,但2024年扣非歸母凈利潤有所下滑,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公司因更換審計機構,中介機構費用支出同比增加,將前任會計師的IPO審計費用由非流動資產調入管理費用,導致中介機構審計費用同比增長約223.97萬元,且相關費用進入經常性損益。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大鵬工業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分別為752.75萬元、1574.65萬元、1428.97萬元,占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6.41%、28.16%、28.86%。政府補助占利潤總額的比重逐年攀升,或表明大鵬工業對政府補貼的依賴程度正在逐年加重。
盡管大鵬工業在招股書中稱其所從事的專用智能裝備制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方向,政府支持在預期內具備延續性,但補助占比過高仍凸顯了其主營業務自我盈利能力的不足,盈利質量值得關注。
信披質量存疑,保薦代表人受罰
在IPO審核進程中,除頻繁更換審計機構外,大鵬工業還數次變更保薦機構(主辦券商)。
在2020年申報創業板IPO時,大鵬工業保薦機構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申萬宏源”),在2022年掛牌新三板時主辦券商為五礦證券有限公司(下稱“五礦證券”),在2023年申報北交所時保薦機構又變更為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方證券”)。
對于上述情況,北交所在首輪審核問詢函中曾要求大鵬工業說明歷次變更保薦機構(主辦券商)的主要原因,變更后中介機構是否利用前任工作,是否對相關文件或核查工作履行相應核查程序。
大鵬工業回復稱,歷任保薦機構(主辦券商)均獨立完成了對公司法律、業務、財務、募投等事項的核查工作,對申報相關文件及核查工作完整履行了相應核查程序,不存在利用前任機構工作的情形。
不過,時代商業研究院發現,大鵬工業各版本招股書中存在信披前后不一的情況。
招股書顯示,島田化成株式會社(下稱“島田化成”)曾是大鵬工業的控股股東,而島田化成實控人之子島田遼二郎,為大鵬工業報告期內曾控股子公司島田化工機的少數股東。因此,大鵬工業將島田化成比照關聯方進行披露。
創業板招股書顯示,2020年大鵬工業對島田化成的銷售金額為2222.30萬元;而大鵬工業申報新三板時的公開轉讓說明書顯示這一數據為2449.50萬元;申報北交所時的招股書中,這一數據又變為2231.64萬元。
如圖表1所示,針對關聯方島田化成的銷售金額數據,大鵬工業的三份文件中竟出現了三個不同的數值,其保薦機構執業質量存疑。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顯示,保薦代表人分類名單C(處罰處分類)中,此次大鵬工業北交所IPO保薦代表人李方舟、呂曉斌兩人于2025年6月24日被北交所給予自律處罰。
而在大鵬工業頻繁更換保薦機構背后,時代商業研究院發現,其保薦團隊的成員亦出現跳槽。
招股書顯示,此次北交所IPO,大鵬工業的保薦代表人除李方舟、呂曉斌外,項目組成員還包括孫萍。
歷次招股書及證券業協會官網顯示,大鵬工業申報創業板時保薦代表人就包括當時正在申萬宏源任職的孫萍,同期呂曉斌同樣在申萬宏源任職,還與孫萍同為奧來德光電科創板IPO的保薦代表人。
2023年6月,大鵬工業與東方證券簽訂北交所上市的上市輔導協議。巧合的是,2023年5月孫萍從申萬宏源離職,并在2023年6月1日加入了東方證券。
2023年8月,呂曉斌也從申萬宏源跳槽至東方證券,僅僅三個月后,其便成了大鵬工業的北交所IPO保薦代表人。
大鵬工業此次北交所IPO的另一名保薦代表人李方舟,則是在2023年3月底才加入東方證券,在入職東方證券之前,其前一任職的單位正是大鵬工業新三板的主辦券商五礦證券。
(全文2402字)
免責聲明:本報告僅供時代商業研究院客戶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報告而視其為客戶。本報告基于本公司認為可靠的、已公開的信息編制,但本公司對該等信息的準確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本報告所載的意見、評估及預測僅反映報告發布當日的觀點和判斷。本公司不保證本報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狀態。本公司對本報告所含信息可在不發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資者應當自行關注相應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報告內容客觀、公正,但本報告所載的觀點、結論和建議僅供參考,不構成所述證券的買賣出價或征價。該等觀點、建議并未考慮到個別投資者的具體投資目的、財務狀況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時候均不構成對客戶私人投資建議。投資者應當充分考慮自身特定狀況,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報告內容,不應視本報告為做出投資決策的唯一因素。對依據或者使用本報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圍內,與本報告所指的證券或投資標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關系。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本公司及其所屬關聯機構可能會持有報告中提到的公司所發行的證券頭寸并進行交易,也可能為之提供或者爭取提供投資銀行、財務顧問或者金融產品等相關服務。本報告版權僅為本公司所有。未經本公司書面許可,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翻版、復制、發表、引用或再次分發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權。如征得本公司同意進行引用、刊發的,需在允許的范圍內使用,并注明出處為“時代商業研究院”,且不得對本報告進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刪節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所有本報告中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及標記均為本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記及標記。
本文鏈接:讀懂IPO|大鵬工業銷售數據前后信披不一,踩雷審計機構致中介費大增,兩名保薦代表人遭自律處罰http://www.sq15.cn/show-3-155150-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