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金融機構共收到489張罰單,同比減少2.59%,合計罰沒金額3.78億元,同比大增223.08%。
一、10月不同類型機構處罰情況
10月罰單數量相比前3個月明顯減少,但合計罰沒金額不算少,年內罰沒金額第一高出現在9月,10月罰沒金額僅次于9月,為年內第二高。
10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央行、證監會、外管局開的罰單數量均有所減少。
從不同類型機構來看,銀行共收到310張罰單,環比減少24.39%,保險公司收到108張罰單,環比減少16.92%,券商收到16張罰單,環比減少42.86%,此外,期貨、私募罰單數量也有所減少,保險資管公司跟上月持平。
二、10月大額罰單
10月金融機構有6張罰單的罰沒金額超過1000萬元,收到10月最大罰單銀行主要違法違規行為為相關公司治理、貸款、同業、票據、資產質量、不良資產處置等業務管理不審慎。
三、10月金融合規典型案例
1、五礦證券發布錯誤票面利率和發行結果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據上交所披露的處罰文件,五礦證券作為公司債券的簿記管理人,在債券簿記發行過程中,自行調整投資者認購比例上限,未能按照相關規定和簿記系統認購信息確認發行和配售結果,發布了錯誤的票面利率和發行結果公告。
五礦證券未按規定規范項目定價、配售和相關信息披露等業務活動,影響相關債券正常發行。王學飛作為時任投行委主任委員,馬明濤作為時任合規總監,吳浩作為時任投行委資深委員,寇達奇作為時任投行委質控委員,周凌宇作為時任債權資本市場部負責人,包樂鵬作為時任債權資本市場部業務人員,未勤勉盡責,未能保證項目定價、配售等業務活動規范運行,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上交所對五礦證券及王學飛、馬明濤、吳浩、寇達奇、周凌宇、包樂鵬予以通報批評。
2、因風控失效導致自有資金投資出現重大虧損,津投期貨被責令改正
據天津證監局披露的處罰文件,津投期貨被查出經紀業務與自有資金投資業務之間的風險未有效隔離,公司未嚴格按照《津投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金融資產投資管理辦法》執行自有資金投資的風險控制操作流程,未及時對相關期貨賬戶采取限制開倉、強制平倉風險控制措施,公司風險管理機制未有效運行,造成津投期貨自有資金投資出現重大虧損。
此外,津投期貨未建立專門的內部稽核監督制度,部分董事會的召開、決議方式不符合公司章程和內部制度要求,以及委托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從事居間業務。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有關條例。天津證監局對津投期貨采取了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3、罕見!行長任職資格被否
因擬任行長張彥青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102條第四項、第108條等有關規定的任職條件,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大同監管分局不予核準張彥青靈丘縣長青村鎮銀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中國銀保監會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第102條第四項規定,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擬任人應具有擔任擬任職務所需的相關知識、經驗及能力;第108條提到,農村中小銀行機構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應了解擬任職務的職責,熟悉同類型機構的管理框架、盈利模式,熟知同類型機構的內控制度,具備與擬任職務相適應的風險管理能力。監管部門認為張彥青不符合這些任職條件。
此前行長任職資格被否很少出現。不過近年來監管對于中小銀行的公司治理的關注度越來越高,越來越注重前瞻性防范風險。從2024年起,金融監管總局已多次強調要強化高管任職前審查、動態考核與日常監管聯動機制。
今年4月,為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統稱高管人員)的監管,金融監管總局對銀行業高管的監管進行了強化,修訂并發布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四、10月金融合規特點
1、違規發放貸款罰單大增1倍多,銀行員工違規與中介合作發放貸款
據不完全統計,10月有19張罰單處罰違規發放貸款,同比大增111.11%。違規發放貸款的情形包括:向不具備貸款資格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位員工違規與中介合作發放貸款、以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向無實際用款需求的個人客戶發放貸款,還有的銀行違規發放貸款用于歸還“過橋資金”或延緩風險暴露。
某銀行奉節縣支行因單位員工違規與中介合作發放貸款、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被罰款30萬元。時任該銀行奉節支行客戶經理張艷妮因違規與中介合作發放貸款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
上饒銀行橫峰支行及相關責任人、上饒銀行鄱陽支行及相關責任人均涉及違規發放貸款被重罰,上饒銀行橫峰支行因違規發放貸款、授信管理失職、違規發放貸款用于歸還“過橋資金”被罰款170萬元。上饒銀行鄱陽支行違規發放貸款、延緩風險暴露被罰款40萬元。相關人員韓肖紅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其余人員被警告并罰款。
2、內控管理相關罰單增多
針對金融機構內控管理不到位的罰單越來越多,據不完全統計,10月與“內控”有關的罰單有32張,環比9月增加52.38%。其中銀行業相關罰單有16張,保險、期貨、私募均有5張罰單涉及內控。
重點被處罰的違規行為包括內控管理不到位/失效/存在缺陷/不完善/不規范、內部控制存在不足/不健全、未建立健全并持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內控制度未有效執行等。涉及的業務領域包括銀行的貸款業務,保險的個險渠道、中介業務渠道,券商的投行業務等,也有的機構因整體內控管理不到位或內控體系不健全被處罰。
五、金融機構處罰排名
三季度罰沒金額居前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10月罰沒金額再度居前。
10月罰沒金額最多的非銀機構為中誠信托,中誠信托也是10月唯一被罰的信托公司。中誠信托10月收到一張罰款660萬元的罰單,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合格投資者人數突破“資管新規”要求、部分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核準提前履職、部分風險項目未納入或未及時納入風險項目要素表、以投資永續債權的方式變相開展融資類業務等。
保險資管公司中再資產罰沒金額排第二,因“未按照規定運用保險公司資金” 被罰款300萬元。10月還有另一家保險資管公司因同樣原因被罰,太平資產因“未按照規定運用保險公司資金等”被罰款70萬元。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罰沒金額排第三,合計罰沒金額2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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