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日電 據“網信上?!蔽⑿盘?2月1日消息,上海網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近日聯合發布了5起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的典型案例。
某新能源科技企業用戶數據泄露案
網信部門工作發現,該企業業務是為電動自行車提供換電服務。該企業因測試需要,將已生成的換電日志和用戶數據導入測試數據庫并允許互聯網訪問,未采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涉嫌個人信息數據泄露。經查,該企業未依法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相關系統未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數據安全,未對用戶數據進行加密,未制定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未開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網絡日志留存不足六個月,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網信部門依法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罰款處罰。
某醫療科技公司患者數據泄漏案
網信部門工作發現,該企業所開發的系統主要用于為互聯網醫院提供服務,存儲患者診療數據(包含病情、開藥信息等敏感個人信息),且均未采取加密措施存儲,相關數據庫在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對互聯網開放訪問服務,涉嫌個人信息數據泄露。經查,該企業未依法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數據庫未配置密碼策略,系統未開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存在未授權訪問漏洞,未留存網絡日志,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網信部門依法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罰款處罰。
某裝修服務企業客戶數據泄露案
網信部門工作發現,該企業提供室內裝修裝飾服務,其業務系統中存有合同信息、報價信息、客戶信息等相關數據,內部人員為工作便利將內部數據庫向互聯網開放,涉嫌個人信息數據泄露。經查,該企業未依法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相關數據未作加密存儲,未開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涉事系統未配置網絡安全防護措施,存在未授權訪問漏洞,網絡日志留存不足六個月,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網信部門依法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罰款處罰。
某餐飲企業變相強制消費者同意收集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個人信息案
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線索并發現,消費者在使用該餐飲企業運營的掃碼點餐小程序進行“到店點餐”時必需提供個人手機號碼,如不提供則無法完成點餐。該行為已構成變相強制消費者同意收集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個人信息的行為,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楊浦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該企業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處罰。
某藥店違法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銷售處方藥案
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舉報線索并發現,該藥店先后2次在未經消費者本人同意情況下,使用前期經營過程中獲取的消費者姓名、聯系方式、地址等個人信息,以前述消費者名義在外賣平臺下單并申請虛假處方,再向其他消費者現場銷售處方藥,該非法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行為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規定。虹口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藥店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處罰(當事人涉及處方藥的違法行為已另案查處)。(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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