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收緊“富戶政策”,除了提高“富戶”需要繳納的額外租金外,也調整了須遷出單位的收入限額水平。目前“富戶”家庭收入超額5倍必須遷出單位,新增在兩個申報年期內,即合計4年,收入超額4倍、不高于 5倍的 “富戶” 也要遷出單位。
自明年 10 月起,公屋租戶超過收入限額 2 倍但不高于 3 倍,將由現時繳納 1.5 倍租,增至交 2 倍半租金。例如,2 人富戶家庭租用屯門一個約 250 平方英尺單位,每月租金會由 1994 元,增加至 3249 元。至于富戶收入超額 3 倍至不足 4 倍,需由交 2 倍租金增至 3.5 倍;收入超額 4 倍至不足 5 倍,就增至交 4.5 倍租金,加幅達 125%。
本文鏈接:香港擬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富戶租金最高增至4.5倍http://www.sq15.cn/show-6-14392-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