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12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11日消息,財政部會同稅務總局研究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財政部指出,增值稅是我國第一大稅種,2024年增值稅收入約6.57萬億元,占全部稅收收入38%。增值稅覆蓋國民經濟所有行業和全鏈條,涉及面廣、影響大,關系廣大納稅人切身利益。
主要內容方面,條例遵循增值稅法的規定,與現行增值稅制度相銜接,并結合實際情況和征管需要明確具體規定,包括總則、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征收管理、附則等六章五十七條內容。
(一)總則。對增值稅法規定的納稅人、征稅范圍等稅制要素進行細化和明確。一是明確應稅交易中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定義范圍(第二條)。二是對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進行解釋(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三是明確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費的情形(第四條)。四是明確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分別注明銷售額和增值稅稅額(第五條)。
(二)稅率。對增值稅法規定的出口貨物、跨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有關范圍進行明確,對涉及多個稅率、征收率情形的適用規則作細化解釋。一是明確適用零稅率的出口貨物和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范圍(第八條、第九條)。二是明確一項應稅交易涉及多個稅率、征收率時的稅率、征收率適用規則(第十條)。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下列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1.向境外單位銷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研發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設計服務、廣播影視制作和發行服務、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和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離岸服務外包業務;2.向境外單位轉讓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技術;3.國際運輸服務、航天運輸服務、對外加工修理修配服務。
增值稅法第十三條按照主要業務適用稅率、征收率的一項應稅交易,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一項應稅交易中包含兩個以上涉及不同稅率、征收率的業務;2.業務之間具有明顯的主附關系。主要業務居于主體地位,體現交易的實質和目的;附屬業務是主要業務的必要補充,并以主要業務的發生為前提。
(三)應納稅額。對增值稅法規定應納稅額的相關條款進行具體細化,包括進項稅額的抵扣辦法、抵扣規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范圍等。
一是明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辦法和扣稅憑證范圍(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二是明確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增值稅稅額、銷售額的扣減方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三是對價外費用、核定銷售額、非正常損失項目等進行細化明確(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四是明確貸款服務、非應稅交易對應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五是明確購進貨物、服務對應進項稅額的抵扣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六是明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對應進項稅額的抵扣規則(第二十六條)。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統稱長期資產),對應的進項稅額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專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全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非應稅交易、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以下統稱五類不允許抵扣項目)的,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既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又用于五類不允許抵扣項目的(以下簡稱混合用途),原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單項長期資產,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全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原值超過500萬元的單項長期資產,購進時先全額抵扣進項稅額,同時在混合用途期間,應當根據折舊或者攤銷年限,再計算五類不允許抵扣項目對應的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逐年調整。
3.長期資產在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和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項目之間發生用途改變的,按照改變當期的期初凈值計算確定允許抵扣和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四)稅收優惠。一是明確增值稅法規定的免征增值稅項目的具體標準(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三條)。二是明確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標準、條件和稅收征管措施等應當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第三十四條)。三是對納稅人未單獨核算增值稅優惠項目,或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各種手段違法違規享受增值稅優惠的情形作出規定(第三十五條)。
(五)征收管理。對增值稅法征收管理相關條款進行細化規定。一是明確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資管產品運營等特殊情形納稅人的規定(第三十六條)。二是明確境外單位和個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內不動產的,應當委托境內單位或個人為境內代理人(第三十七條)。三是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進一步細化解釋(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四條)。四是明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起始時間、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匯總申報納稅具體情形、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筑服務等預繳稅款情形等規定(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九條)。五是對退(免)稅計算辦法、退(免)稅申報期限等作出規定(第五十條至第五十五條)。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境外單位和個人向自然人出租境內不動產的,應當委托境內單位或個人為境內代理人,并由委托的境內代理人申報繳納稅款。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并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當期起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應當向購買方開具發票,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向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應稅交易的購買方為自然人的;2.應稅交易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3.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開票有誤或者銷售折讓、中止、退回等情形的,應當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作廢處理或者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照規定進行作廢或者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得按照本條例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扣減銷項稅額或者銷售額。
(六)附則。明確了條例施行時間(第五十七條)。
財政部強調,增值稅法對增值稅納稅人、征稅范圍、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征收管理等作出規定,并對國務院給予必要的立法授權。通過制定條例,對增值稅法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明確,對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事項作出具體規定,有利于增強稅制的確定性和可操作性,形成配套銜接的增值稅制度體系,為增值稅法順利實施提供保障,更好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中新經緯APP)
本文鏈接:事關我國第一大稅種,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征意見http://www.sq15.cn/show-3-151895-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
上一篇: 上海建科董事陳為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