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林漢垚
9月26日,廣東、福建兩地保險行業協會均發布消息,圍繞打擊“代理退保”黑灰產違法犯罪,組織召開專題會議與相關培訓。其中,廣東保險行業協會在協同當地經偵、刑偵、保險機構的基礎上,還聯合互聯網頭部大廠騰訊集團進行工作交流。
圖為廣東“代理退保”黑灰產亂象治理工作交流會現場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付萬軍在“2025年金融教育宣傳周”啟動儀式上也強調,要加強跨區域、跨部門協作,對擾亂行業秩序的非法代理退保等亂象開展綜合整治,在全社會形成打擊治理的輿論氛圍和震懾效應。
至此,在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與公安部聯合部署集群打擊行動的背景下,由金融監管、公安機關發起,各地保險行業協會響應,經偵、刑偵、保險機構以及互聯網平臺協同,針對“代理退保”黑灰產的全鏈條防控與打擊體系正在保險領域全面鋪開。
合力圍剿“代理退保”黑灰產
面對保險領域猖獗的黑灰產亂象,金融監管部門、公安機關、行業協會重拳出擊。
早在2022年,原銀保監會、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就整治“代理退保”亂象下發通知,并部署專項整治行動,首次專門針對代理退保進行專項治理。一些地方公安機關還發布了征集“代理退保”線索的通告。
在“2025年金融教育宣傳周”期間,多地保險行業協會密集組織關于打擊保險領域黑灰產的工作交流與專項培訓。
9月26日,福建省保險行業協會發布消息,已召開福建保險領域打擊黑灰產違法犯罪專項培訓,貫徹落實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公安部關于開展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集群打擊工作的專項部署,持續推進保險黑灰產違法犯罪專項打擊工作,切實破解當前工作中存在的“識別難、立案難、定罪難”等痛點問題。
遏制“代理退保”等黑灰產不僅需要金融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保險行業等協同發力,平臺治理也是其中關鍵一環。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曾撰寫《“經驗分享”變圍獵陷阱:“內容種草”背后的“退保黑產”》一文,詳細揭示網絡平臺出現的“代理退保”亂象。
因此,廣東省保險行業協會也組織召開的“代理退保”黑灰產亂象治理工作交流會參與方不僅涵蓋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省公安廳、廣東銀行同業公會、廣東正和消保中心,還包括互聯網頭部大廠騰訊集團。
會議圍繞“代理退保”黑灰產治理,從刑事打擊、民事追責、網絡生態治理、切斷客戶與黑灰產鏈接等多維度展開經驗交流,著力構建全鏈條防控與打擊體系。
國家層面的司法與行政動作之外,相關監管規則也在不斷完善。
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任何機構、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違法違規開展保險退保業務推介、咨詢、代辦等活動,誘導投保人退保,擾亂保險市場秩序”。
2024年9月11日印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堅決打擊保險欺詐犯罪、違規代理退保等行為。
“代理退保”敲詐勒索案主犯獲刑十一年
針對“代理退保”違法活動的實際執法行動也在不斷加強。
今年 3月14日,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稽查局召開會議,聯合部署開展為期6個月的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集群打擊工作。
會議強調,要持續深化對違法犯罪形勢特點和打防規律的認識,推動完善法規制度,最大限度消除金融領域黑灰產滋生土壤。要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嚴打信用卡詐騙、騙取貸款、貸款詐騙、保險詐騙、非法經營、虛假訴訟、合同詐騙等各類犯罪活動。
9月15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公安部聯合發布第一批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展示6個月來的工作成果。
在公布的《林某某、馬某某等人以“代理退保”名義實施敲詐勒索案》中,林某某、馬某某為非法獲利,以全額退保或高額退保為誘餌,發布違法廣告,慫恿、誘導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
林某某、馬某某杜撰、虛增、編造保險公司及業務人員存在違規行為的內容和證據,向監管部門郵寄信件、反復投訴,同時教唆投保人、離職保險業務員消極對抗后續調查、詢問,導致保險公司及相關業務員向投保人支付保險現金價值,并被脅迫額外給予保費總額60%-100%的高額補償款,林某某、馬某某從中抽成保費總額的20%-30%據為己有。
2021年10月起,馬某某還成立了法務公司,雇請何某某、吳某某等人從事代理退保業務。經查,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間,被告人林某某、馬某某共為115名投保人惡意辦理退保,造成保險公司經濟損失217.62萬元,從中非法獲利48.96萬元。
最終,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案中主犯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十萬元;以敲詐勒索罪判處主犯馬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六萬元。認定從犯吳某某、何某某等2人犯敲詐勒索罪,結合吳某某其他犯罪情況,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十個月,并處罰金二萬元、五千元。
非法“代理退保”破壞市場秩序
正當退保與非法“代理退保”存在本質區別??,業內人士指出,前者是市場機制的一部分,后者則是對市場秩序與精算平衡的破壞,但在公眾討論中則容易混淆此二者行為。
具體來看,正當退保是保險法賦予投保人的合法權益,指投保人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向保險公司申請解除保險合同的行為。投保人可直接通過保險公司官方渠道辦理,只需提交退保申請書、保險合同原件、身份證明文件等材料。
而非法“代理退保”則是不法組織、個人為謀求非法利益,假借法務公司、咨詢公司等名義,廣泛發布“代理高額退保”不實信息,慫恿、誘導投保人委托其代理“維權”,捏造材料后,通過投訴等方式脅迫保險公司支付超出保險合同現金價值的退保金,并從中收取高額傭金。
在這一過程中,非法“代理退保”組織往往采取多種手段實施欺詐。
平安人壽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代理退保”組織宣傳信息夸張不實,不法中介通過互聯網平臺發布可辦理“全額退保”“保單平移”等虛假內容,以“成功處理眾多案件”為宣傳噱頭,誤導消費者退保。
“‘代理退保’組織采用的維權手段也涉嫌違法違規。”平安人壽強調,不法中介教唆消費者或直接以消費者名義發起大量不實投訴,編造誤導銷售情節、虛構保險公司過錯,通過偽造材料、輿論炒作等方式脅迫保險公司支付超出保險合同現金價值的退保金。
此外,平安人壽還指出,不法中介常偽裝成“咨詢公司”“法律服務”機構,向消費者收取高額費用,并要求提供身份證、銀行卡、保單等敏感信息代為“保管”,進而非法出售個人信息、截留退保資金,甚至擅自代辦信用卡、小額貸款,套取資金謀取私利。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代理退保”假借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名義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的慣用套路,司法部也于9月29日發布消息,宣布自2025年9月至12月在全國開展規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專項行動,重點整治某些機構假借律師名義進行詐騙、招搖撞騙以及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突出問題,并公開了問題線索反映渠道,開展重點線索核查。
雖然“代理退保”對市場危害巨大,且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非法產業鏈,但其套路卻并不復雜。
在由廣東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廣州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主辦的《廣東金融大講堂》上,太平洋壽險廣東分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孔強向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主持人表示,當前“非法代理退保黑灰產”主要是利用互聯網生產、傳播非法內容,然后通過社群運營、偽造材料、輿論炒作等手段實施欺詐。
業內人士呼吁,廣大金融消費者應警惕"代理退保"的風險隱患,切勿相信“代理退保”黑產團伙的“全額退保”“代理退保”“代理維權”等黑產話術。針對合理退保需求,消費者可以通過合法渠道積極維權,增強自身防范意識,保護好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公安部也表示,投保人有權投訴,但投訴內容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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