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閆碩
聚焦“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湖南通報15起醫藥腐敗典型案例,保持反腐高壓態勢。
據湖南省監察委員會官網,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對近年來全省查處的領導干部違規插手醫院工程和藥品設備招標采購問題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
相關案例中,有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規插手醫療器械、藥品采購;有的利用職權上的影響力,違規干預醫院工程項目招標;有的“靠醫吃醫”,在高值耗材使用上“吃拿卡要”。
作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關鍵少數”,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在重大事項決策、選人用人、資源配置等方面擁有較大的決定權和支配權。如果權力配置不科學、使用不規范、監督不到位,便容易滋生腐敗。
“病有所醫”是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醫療領域事關群眾生命健康。因此,湖南省紀委監委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領導干部特別是“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人員插手干預、以權謀私、吃拿卡要、利益輸送等作風和腐敗問題,利用大數據手段,穿透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同時堅持系統治理,持續凈化醫療領域政治生態和行業生態。
危害巨大
湖南此次通報的15起典型案例,既涉及省級領導干部又涉及市、縣級領導干部,既有醫療系統內部領導干部,又涉及醫療系統外部領導干部。他們均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插手醫院工程和藥品設備招標采購。
比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雷紹業違規插手醫院藥品配送、設備采購,長沙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范小新違規插手醫療設備、耗材采購;再如益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夏大違規插手醫療器械、藥品采購,湘西州龍山縣醫療保障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周明澤違規插手醫院工程、醫療器械采購。
“這些問題充分暴露出醫療醫藥領域項目建設、藥品耗材設備采購等關鍵環節仍存在較大漏洞,也反映一些領導干部不知敬畏、不守底線、膽大妄為。”湖南省紀委監委指出。
事實上,當前對“關鍵少數”群體的監管存在一些難點。
上海蘭迪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一是權力尋租空間大,首先存在決策權壟斷的情況,比如這15起案例中涉及關鍵崗位人員掌握藥品耗材采購審批權、工程招標權,可通過設置定向參數等方式實現利益輸送;其次利益鏈條復雜,案件顯示賄賂手段包括以“宣傳費”名義收受回扣、通過親屬代持受賄、綁定耗材銷售規避招標等。
二是風險發現難度高,比如相關案例中試劑耗材替換,實驗室等級達標裝修中植入特定設備參數;免費設備捆綁耗材銷售,通過“捐贈”形式規避采購程序;醫藥代表圍獵關鍵崗位,防疫物資采購中虛構供應商資質。
三是制度執行存在漏洞,一方面,內部監督失效,其中一起案例顯示13名被查人員涉及醫療機構負責人職務犯罪,暴露“管辦不分”的體制缺陷;另一方面,外部監管滯后,《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30條雖規定對有證據證明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可采取暫停銷售等措施,但對領導干部干預采購缺乏前置預警機制。
談及“關鍵少數”群體腐敗所帶來的危害,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曉欣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關鍵少數”一旦發生貪腐行為,除了貪腐行為本身是違反黨紀國法和必須嚴懲的禁止性行為之外,更為嚴重的危害是對廣大黨員干部極壞的反面示范作用和對廣大人民群眾的人心向背極壞的負面影響,更是徹底違背了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嚴格要求自我,秉公用權,廉潔用權這一廉潔自律、風清氣正的整體要求。
張曉欣進一步指出,嚴厲打擊“關鍵少數”群體的貪腐行為,充分彰顯了中央和地方黨委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堅決打贏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的堅強決心,持續釋放了反腐敗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讓的強烈信號。另外,從“關鍵少數”著手,也可以充分發揮警示作用,有效推動領導干部樹正面榜樣、得廣大民心。
強化監管
國家層面已多次明確重點監管“關鍵少數”。
其中,今年5月,國家衛健委等多部門發布的《2025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中強調,緊盯“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聚焦藥品、高值醫用耗材、醫用設備、基建和信息化項目招投標、后勤服務等監管重點,持續規范檢測樣本外送、外配處方、項目審批、資金使用等關鍵環節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和司法辦案力度。
在對“關鍵少數”群體的監管上,王英建議,一要完善權力運行制約機制,一方面建立三權分立模型,可以由專家委員會掌握采購決策權,省級集采平臺掌握價格確定權,資金審批權則由財政和紀檢雙簽;另一方面完善采購負面清單,參照《疫苗管理法》第5條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對高頻涉案品種實施采購備案審查。
二要完善數字化監管體系,首先可以構建三大預警模型,包括對比省級集采平臺價格閾值進行價格偏離預警、通過穿透審查實際控制人進行供應商關聯預警、參照同科室歷史數據進行耗材用量異常預警;其次要推行醫療器械唯一標識,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4修訂)》第69條,建立從生產到使用的全鏈條追溯體系,對相關采購實現來源可查。
三是強化行刑銜接機制,首先要量化移送標準,根據我國《刑法》,商業賄賂累計金額超6萬元,或造成三人以上健康損害都可被視為刑事犯罪;其次要建立聯合辦案機制,參照《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對相關人員涉及的醫保基金違規問題,實行藥監、公安、檢察三部門證據互認。
張曉欣向記者指出,未來可以深入推行終身問責制和重大決策記錄追責制,從源頭壓縮權力尋租空間。不僅如此,在強化自上而下組織監督的同時,還要繼續暢通自下而上的群眾和輿論監督,對新媒體中如實反映的引發關注的社會問題給予及時調查、澄清和正面的反饋。此外,要加大對“關鍵少數”群體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和進行社會通報的力度,通過公眾負面評價形成強大的社會震懾,做到查處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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