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進行糖耐量試驗前需空腹8-12小時,試驗期間避免劇烈活動并保持靜坐,試驗后需觀察有無低血糖反應。糖耐量試驗主要用于篩查妊娠期糖尿病,需在孕24-28周進行。
試驗前3天需保持每日正常碳水化合物攝入量,避免刻意節食或暴飲暴食。空腹時間不足可能影響血糖檢測結果,空腹時間過長可能導致反應性低血糖。試驗前1天晚餐后除少量清水外禁食,避免飲用含糖飲料或食用高糖食物。試驗當天早晨需攜帶病歷本和預約單按時到達醫院,穿著寬松衣物便于采血操作。試驗過程中需配合醫護人員完成三次靜脈采血,分別在空腹、服糖后1小時和2小時進行。
部分孕婦可能出現惡心、頭暈等不適癥狀,與短時間內攝入高濃度糖水有關。如出現嚴重嘔吐需告知可能需改期重新檢測。試驗后應及時進食預防低血糖,優先選擇富含蛋白質和復合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確診后需定期監測血糖,通過飲食控制和適度運動管理血糖水平。所有檢測結果需由專業醫生解讀,避免自行判斷或處理。
孕婦進行糖耐量試驗后應保持飲食均衡,適當增加膳食纖維攝入量。每日進行30分鐘低強度有氧運動有助于維持血糖穩定。定期產檢時需向醫生反饋日常血糖監測數據,必要時需在醫生指導下使用胰島素治療。保持規律作息和良好心態對妊娠期糖尿病管理具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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