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代商業研究院
作者|彭元重
編輯|鄭琳
從供應商到同場競標的競爭對手,山東農大肥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農大科技”)身邊似乎都圍繞著關聯方的身影。
北交所官網顯示,2025年10月21日,農大科技更新提交財報,恢復IPO審核進程,擬登陸北交所,此次IPO募資將用于肥料擴產項目、研發中心建設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時代商業研究院注意到,2022—2024年(下稱“報告期”),農大科技均曾向關聯方采購檢測服務,而該企業系農大科技實控人馬學文實際控制的企業,與農大科技處于同一控制下。而農大科技的采購均價高于這一關聯方對其他客戶的平均交易價格,引發北交所對于采購價格公允性的質疑。
此外,報告期內,農大科技還與這一關聯方多次同場競標并最終中標,或違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10月11日、23日,就關聯采購定價、與關聯方同場競標等相關問題,時代商業研究院向農大科技發送郵件并嘗試致電詢問。但截至發稿,該公司尚未回復相關問題。
頻繁向關聯方采購,定價公允性引質疑
招股書顯示,農大科技主營業務為新型肥料及新型肥料中間體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主要產品包括腐植酸增效肥料、控釋肥料、水溶肥料等新型肥料及包膜尿素等新型肥料中間體。
報告期內,基于生產或銷售的肥料產品送檢需求及部分政府項目中的土壤檢測環節需要,農大科技向山東合泰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合泰檢測”)采購檢測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招股書顯示,合泰檢測正是農大科技實控人馬學文所實際控制的企業,兩者處于同一控制之下,構成關聯方關系。
招股書顯示,截至2024年12月18日,馬學文及其一致行動人馬克直接或間接控制農大科技 76.10%的股權,系農大科技實控人。天眼查顯示,馬學文直接及間接控制合泰檢測46.66%的股權,系合泰檢測實控人。
首輪審核問詢函回復顯示,基于良好的合作關系及就近原則,農大科技通常選用合泰檢測作為檢測服務供應商,在檢測需求不匹配、客戶特殊指定或合泰業務旺季無法加單時會選擇其他服務商。報告期內,農大科技向合泰檢測采購金額占檢測服務總采購額的比例由2022年、2023年的80%左右下降至2024年的40%左右。
報告期各期,農大科技向合泰檢測的采購金額分別為232.84萬元、218.90萬元、104.70萬元,分別約占合泰檢測銷售收入的10%~20%。
首輪審核問詢函回復顯示,農大科技采購的檢測品類包括土壤、肥料、農產品三類。其中,報告期各期,土壤檢測服務的采購均價分別為204.78元/個、220.22元/個、310.67元/個;肥料檢測服務的采購均價分別為557.32元/個、505.97元/個、553.28元/個。
同期,其他客戶向合泰檢測采購的土壤檢測可比均價分別為189.29元/個、215.87元/個、303.60元/個;肥料檢測可比均價分別為480.68元/個、377.65元/個、547.00元/個。
不難發現,報告期各期,農大科技向合泰檢測采購土壤和肥料檢測服務的均價均高于合泰檢測對其他客戶的平均交易價格。
對于上述關聯采購情況,在首輪審核問詢函中,北交所要求農大科技說明其向合泰檢測采購定價的公允性,是否存在代墊成本費用的情況或其他利益輸送安排。
農大科技回復稱,土壤檢測服務采購均價與合泰檢測對其他客戶的平均交易價格差異率均在±10%以內,整體交易定價公允;而肥料檢測服務采購均價高于可比均價,系檢測指標數目及提取難度差異所致。
但上述解釋似乎未能打消北交所的疑問。在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中,北交所再次要求農大科技說明其向關聯供應商合泰檢測采購均價高于可比均價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5年10月22日,北交所官網尚未披露農大科技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回復文件。
與關聯方多次同場競標,中標項目有效性存疑
而除了業務上的合作關系,農大科技與合泰檢測甚至還是同場競爭的對手。
據山東省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平臺、中國政府采購網公告,2021—2023年,農大科技與合泰檢測分別于4個政府采購項目的同一標段同場競標,于1個項目的不同標段競標。
具體來看,農大科技與合泰檢測分別在包括“新泰市農業農村局2021年新泰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項目”“陽谷縣安全利用耕地治理、擬開墾耕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調整項目”“2022年山東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級土壤樣品庫建設項目”“泰安高新區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項目”四個項目的同一標段同場競標。
上述4個項目中,有3個項目最終由農大科技中標,中標價格分別為116.4萬元、19.6萬元、396.2萬元,均略低于采購預算118萬元、20萬元、400萬元。
而作為同一控制下的關聯方,農大科技與合泰檢測同場競標或違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存在投標無效的風險。
據2019年3月2日修訂、現行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定的,相關投標無效。
此外,農大科技與合泰檢測還曾于“郯城縣2023年化肥減量增效項目”的不同標段競標,并最終雙雙中標。值得一提的是,農大科技在這一項目A包的中標價格為0.276萬元,遠低于預算價23萬元。
在業務合作、同場競標之外,招股書顯示,農大科技與合泰檢測還作為專利共有權人,共享合計12項專利。
招股書及首輪審核問詢函回復顯示,由于本次發行上市準備過程中對于資產獨立性的規范要求,在IPO前農大科技與合泰檢測簽訂《專利轉讓協議》,約定將雙方共有專利中各自開展業務所需的專利,分別無償轉讓給對方。
其中,10項專利由雙方共有變更為農大科技單獨所有,2項由雙方共有變更為合泰檢測單獨所有。
(全文23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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