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唐婧 北京報道
深化兩岸金融領域融合發展,金融管理部門再度出手。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著眼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助力兩岸交流交往交融?!度舾纱胧窂膬灮瘍砂豆餐吧钊Α苯鹑谏鷳B、服務臺胞臺資企業登陸第一家園建設,支持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等四方面提出12條政策措施。
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田利輝告訴記者,《若干措施》聚焦“兩岸融合發展”主線,亮點是突出“便利化”與“風險可控”。一是深化臺胞臺企金融服務,如允許福建銀行為臺胞辦理商品房跨境人民幣收付款、優化臺資企業融資通道;二是推動跨境貿易與投融資試點,福州、廈門、泉州三地可簡化外匯流程、擴大軋差結算,降低企業成本。
《若干措施》還通過ATM改造、外幣兌換點建設等提升支付便利,強化福建作為“臺胞登陸第一家園”的吸引力。
在優化兩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態方面,《若干措施》明確,支持在福建開展境外人員境內支付服務先行先試,提升境外來閩人員支付服務水平。統籌兼顧優服務與控風險,制定實施便利化措施。持續推行線上預約開戶。指導銀行加大自動取款機(ATM)改造力度、開通境外銀行卡支取人民幣現金功能,在重要場景加快外幣兌換點建設和自助兌換機布放,提高外幣兌換服務水平。
福建金融對外開放再上新臺階
金融高水平開放是貫穿《若干措施》的一大關鍵詞。例如,支持資本項下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了三項重磅舉措:
一是臺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再投資依法參照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登記,外債、境外上市外匯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臺資企業在福建開展境內股權再投資時,被投資企業或股權出讓方無需辦理接收境內再投資登記。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債務人外債簽約(變更)登記,以及非金融企業境外上市外匯登記及變更、注銷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
二是支持福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允許符合條件的福建省內企業辦理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集中運營管理境內外本外幣資金,開展資金歸集和余缺調劑、經常項目資金集中收付和軋差凈額結算等業務。
三是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臺資板”創新升級,加強與新三板合作對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臺資企業在大陸上市,鼓勵更多臺資企業參與大陸金融市場發展。
再如,《若干措施》明確支持在福州、廈門、泉州開展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并提出了進一步便利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支持銀行優化新型跨境貿易結算等五項措施。
關于進一步便利經常項目外匯資金收付,《若干措施》明確,符合條件的審慎合規銀行可按照“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原則為試點優質企業辦理經常項目外匯收支業務;對于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服務貿易等項目外匯支出,可事后核驗《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
關于支持銀行優化新型跨境貿易結算,《若干措施》提出,鼓勵審慎合規銀行創新金融服務,自主辦理試點優質企業真實合規的新型跨境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田利輝解讀稱,《若干措施》對福建銀行業可能會有三大影響。一是臺企融資便利化,簡化外債、再投資登記流程,福建本地銀行涉臺業務量有望提升;二是資本市場聯動,推動“臺資板”對接新三板及A股,帶動券商、投行參與,間接促進銀行投貸協同;三是綜合金融服務需求升級,臺企跨境結算、數字人民幣支付等業務有望增加中間收入。從長期來看,銀行需強化科技賦能,如優化跨境支付系統等以適應兩岸金融深度融合。
進一步便利企業境外上市融資
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長王志毅告訴記者,《若干措施》的另一大亮點是將境外上市登記下放至福建省內銀行。2023年12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擴大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的通知》(匯發〔2023〕30號)明確,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借用外債、赴境外上市的,可直接在銀行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當時的試點地區包括上海市、江蘇省、廣東?。ê钲谑校⒈本┦小⒄憬。ê瑢幉ㄊ校?、海南省全域,此次《若干措施》的發布明確將福建省也納入了試點范圍。
王志毅進一步指出,由于近期資本市場回暖,H股直接上市較紅籌模式來的更為便捷,福建省內企業H股上市后能夠直接在銀行辦理外匯登記,開立資本項目結算戶和收款,將進一步便利企業境外上市融資。
事實上,早在2023年9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出臺,其中就明確提出,支持建設多層次兩岸金融市場,創新兩岸社會資本合作方式,推動設立兩岸產業融合發展基金,支持海峽股權交易中心“臺資板”創新升級,加強與新三板合作對接,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在閩優質臺企在大陸上市,鼓勵更多臺企參與大陸金融市場發展。
2024年10月,福建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系列新聞發布會(第四場)10月29日在福州舉行,福建省臺辦副主任陳志勇在會上宣布了推進對臺金融合作方面共6條措施,其中就包括:
實施在閩臺資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政策。福建省內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借用外債,可直接在銀行辦理相關外匯登記手續,無需到當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
設立一批重點服務臺胞臺企銀行保險機構。設立60家重點機構,配備服務專員和專區,臺胞臺企可現場辦理結售匯等全品類金融業務。提供開立證券賬戶便利服務。在興業證券、華福證券設置30個臺胞專柜,同步在公司官網等設置臺胞專欄,開展線上線下服務。
做好臺資企業上市培育服務。依托廈門兩岸股權交易中心,面向臺資企業開展融資路演、股權激勵等37項資本市場專項對接,為擬上新三板的臺資企業提供一對一服務。
風險防控也是政策實施過程中監管關注的重點。《若干措施》還明確,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一方面,平穩推進政策試點,扎實做好金融風險評估。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定期做好試點銀行及試點優質企業專項監測和日常監測,總結評估試點運行情況,及時指導試點銀行優化業務流程,提升試點成效。
另一方面,強化跨境金融風險監測與防控。加強外匯形勢及跨境資金流動監測評估,密切關注跨境資金流動邊際變化、結構性變化及發展趨勢,強化預期引導,防范風險跨區域、跨市場、跨境傳遞共振。持續跟蹤監測風險,綜合運用現場核查、風險提示等多種方式,及時妥善處置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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