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7日電 據司法部公眾號消息,近日,司法部辦公廳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全國工商聯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監督職能 規范涉企行政執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其中指出,加強涉企罰款突出問題治理,糾正小錯重罰、以罰代管、以罰增收等突出問題;加大涉企政務失信監督力度;推廣涉企行政復議案件回訪機制。
《指導意見》總體要求,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正確貫徹實施新修訂行政復議法,不斷健全涉企行政復議體制機制,推動涉企行政復議工作提質增效,加強行政復議依法化解涉企行政爭議工作,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促進提升涉企行政執法水平,規范市場競爭秩序,進一步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增強市場活力,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發展新質生產力、加快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其中,《指導意見》提出,明確行政復議監督涉企執法重點內容。
加強涉企罰款突出問題治理。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依法審理企業對罰款不服的行政復議案件,注重對大額頂格處罰、無裁量基準處罰、異地執法等情形的審查核實,加強執法方式的適當性審查,糾正小錯重罰、以罰代管、以罰增收等突出問題。
加大涉企政務失信監督力度。認真辦理行政協議、政府采購、招標投標類涉企行政復議案件,及時糾正行政機關不依法依約履行行政協議、隨意改變行政承諾等失信行為,依法維護有關企業信賴利益等各項合法權益。
依法辦理涉企管理領域案件。緊盯與企業生產經營關系密切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為,加強行政復議個案監督。對于重大、疑難、復雜的涉企行政復議案件,提請行政復議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充分運用新修訂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變更、撤銷、確認違法、責令履行等糾錯決定,堅決糾正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
強化涉企規范性文件附帶審查。重點關注影響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妨礙各類經營主體公平競爭、干預各類經營主體自主決策、超出法定范圍設置行政裁量基準幅度、超越職權和違反上位法的“紅頭文件”,及時督促調整存在問題的政策舉措,促進不同層級的涉企政策同向發力。
督促涉企行政復議法律文書履行。對于有履行內容或者整改要求的涉企行政復議案件決定書、調解書、意見書、建議書全面建檔立賬,通過依法責令限期履行或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逐案督促落實,確保決定、調解內容按期實質性履行到位,意見、建議全面整改落實到位。
《指導意見》提出,提升行政復議吸納涉企行政爭議能力。
暢通涉企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各地發展改革部門、工商聯持續加強對涉企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和精準推送。各級地方政府行政復議機構依托行政審批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基層司法所、各類爭議化解中心等多種平臺,在企業密集的園區、街道、商會以及重點企業設置行政復議服務點,為企業咨詢、申請行政復議提供便利。
完善涉企行政復議受理機制。對主要行政復議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及時審查處理,避免企業因非關鍵性申請材料缺失來回跑、多趟跑。發揮“一網通辦”等政務服務平臺數據優勢,行政復議受理審查環節能夠通過政務服務平臺提取、驗證的信息,不再要求企業重復提供。有條件的地區推行涉企行政復議申請審查在本行政區域內“跨域流轉、全域通辦”,讓企業申請行政復議少跑腿、快受理。
大力推進涉企“在線復議”。在全國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平臺開設企業申請行政復議專用通道的基礎上,拓展線上聽取意見、聽證等功能應用,加強宣傳引導,以科技賦能進一步方便企業參加行政復議。
持續面向企業宣傳行政復議。充分展示行政復議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成果以及新修訂行政復議法實施成效,邀請企業代表走進行政復議工作場所,互動體驗行政復議服務,深化開展行政復議訪企宣傳活動成效,進一步提升企業對行政復議的知曉度、認可度和首選率。
《指導意見》提出,發揮涉企行政復議辦案規范效能。
加強行政復議類案規范。對行政復議案件審理中發現的涉企共性執法問題,特別是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不完善、覆蓋不全面、幅度不合理等問題,及時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從源頭上提升涉企執法水平,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規范一行”。
健全助企防范行政爭議機制。結合土地利用、產品質量監管、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勞動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等領域涉企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情況,聯合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助企防范行政爭議機制,制定發布企業內部管理行政爭議風險點提示單等,幫助企業完善規章制度,堵塞風險漏洞,促進企業依法經營。
統一規范涉企行政爭議處理。建立健全各級行政復議機構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發展改革委等涉企行政管理部門協調會商機制,推動研究主要涉企領域的行政執法、行政復議、司法裁判和檢察監督標準,依法規范針對企業的舉報投訴類行政爭議處理,為企業誠信守法經營提供法治保障。
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就《指導意見》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指導意見》發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專門部署開展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2025年5月20日,民營經濟促進法正式施行,持續優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結合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和貫徹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有關要求,司法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在全面總結行政復議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成效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指導意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規范涉企執法的監督職能和化解涉企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鞏固拓展行政復議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成效,助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問:去年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部署開展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總體成效如何?
答:2024年,司法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在全國部署開展行政復議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提出5個方面18項具體舉措。各級行政復議機構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工商聯積極落實,推動有關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一是積極暢通涉企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全國各級行政復議機構共辦理涉企行政復議案件7.9萬件, 通過調解、和解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1.9萬件,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二是嚴格規范涉企執法,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2024年全國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堅持依法糾錯,通過變更、撤銷、確認違法等方式糾正亂罰款、亂查封等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和不當行政執法行為6500余件。堅持“治已病”與“治未病”相結合,通過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發布涉企典型案例、錯案評查、專項整治等方式,及時糾正行政復議辦案中暴露出的涉企執法共性突出問題,推動行政執法部門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執法。
三是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保障新質生產力高質量發展。全國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嚴格審查涉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領域的行政執法行為,依法保護創新主體的知識產權,鼓勵創新創造。積極運用調解和解等實質性化解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理涉再生資源公司等新能源技術企業的行政爭議,解決企業經營的燃眉之急,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對生態環境領域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進行糾錯,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切實服務綠色發展。加強對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紅頭文件”等附帶審查,促進統一大市場建設,保障開放發展。(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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